10月27日下午,我县召开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工作会议。副县长陈名洋参加会议并讲话。
会议传达了住建部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会议精神,将严厉打击以下九种不正当经营行为:发布虚假房源信息和广告;通过捏造或者散布涨价信息等方式恶意炒作、哄抬房价;未取得预售许可证销售商品房;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以认购、预订、排号、发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者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等费用,借机抬高价格;捂盘惜售或者变相囤积房源;商品房销售不予明码标价,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房屋或者收取未标明的费用;以捆绑搭售或者附加条件等限定方式,迫使购房人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价格;将已作为商品房销售合同标的物的商品房再销售给他人;其他不正当经营行为。
会议要求,各企业要严格按照通知规范自己的经营行为,立即开展自查自纠,从11月10日起,全县将组织为期一个月的整治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正当经营行为督促检查,一旦发现存在上述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将书面警示、约谈企业主要负责人、公开通报企业不正当经营行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房地产开发企业名单、由资质许可机关在资质审查中重点审核。
副县长陈名洋强调,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履好职责,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严格自律,扎实开展自查自纠,为“大美湖南之心”共创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