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邵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
公 告
新国土资告字〔2018〕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39号令)等法律法规,经我局研究并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决定对2018-3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时间和地点:
该幅地块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定于2018年2月2日至2018年3月4日上午10时在新邵县国土资源交易大厅举行。
二、挂牌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位置 |
地号 |
宗地面积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建筑限高 |
绿地率 |
土地用途及出让年限 |
保证金(万元) |
挂牌起始价(万元) |
增价 幅度 |
新邵县酿溪镇大坪经济开发区蔡锷路与七秀路交汇处西北角 |
2018- 3-1 |
23625㎡ |
1.5≤R≤3.5 |
≤25% |
/ |
≥35% |
城镇住宅70年 |
1000 |
2623 |
10万元/次 |
新邵县酿溪镇大坪经济开发区蔡锷路与七秀路交汇处西北角 |
2018- 3-2 |
4500㎡(其中商业2025㎡、城镇住宅2475㎡) |
1.5≤R≤3.5 |
≤25% |
/ |
≥35% |
商业40年,城镇住宅70年 |
605 |
1040 |
10万元/次 |
新邵县酿溪镇大坪经济开发区蔡锷路与七秀路交汇处西北角 |
2018- 3-3 |
14380㎡(其中商业1006.6㎡、城镇住宅13373.4㎡) |
1.5≤R≤3.5 |
≤25% |
/ |
≥35% |
商业40年,城镇住宅70年 |
1213 |
1845 |
10万元/次 |
三、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但在我县有欠缴土地出让价款、闲置土地以及不履行土地使用合同的和法律、法规以及挂牌文件另有限制的除外;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宗地出让区位条件为土地现状,宗地土地平整、通水、通电、地质勘查、电线迁移等有关事项由竞得人自行完成。
四、竞买申请的办理
凡有意竞买者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3月1日向新邵县国土资源交易中心提出竞买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1日17时整。提交申请的同时提交竞买申请书、身份证明,属企业的须提交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资格证书,通过资格审查后方可取得竞买资格。确认竞买人资格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1日17时30分。
五、交纳保证金的开户银行账号:(只能任选一个账户)
(一)开户银行:建行湖南省新邵支行营业部
开户单位: 新邵县国土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43001550065052501817
(二)开户银行: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邵县支行
开户单位:新邵县国土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85290311000000960
六、出让人的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
出让人:新邵县国土资源局 承办单位:新邵县国土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酿溪镇经济开发区江南路旁 地 址:酿溪镇经济开发区江南路旁
联系人: 张先生13873997516 ;李先生13574939168
新邵县国土资源局
二O一八年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