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政府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各级食安办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宣传、教育、民政、住房城乡建设、交通、农业农村、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林业、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协调联动,立即部署启动预防野生蘑菇中毒风险防控宣传工作。
要加强对食品和食用农(林)产品生产经营单位的日常监管,教育督促各类食品生产经营者不得加工、经营有毒的野生蘑菇。
要特别盯紧集体聚餐单位、农贸市场、景区市场、农村集市等重点场所,督促加强对学校和托幼儿机构、养老机构、建筑工地、交通运输场所和A级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的日常管理,加强对群众自办宴席集体聚餐活动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对乡村厨师的教育培训,严禁非法采购加工食用野生蘑菇。
要采取定点救治、对口帮扶、远程会诊等措施,提升各级医疗机构特别是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蘑菇中毒诊断、救治能力。要提前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及时全力组织救治和处置,并按照规定和程序及时通报、报告。